招生,考试,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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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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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处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学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思想教育行政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贯彻“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原则并围绕素质教育,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有效措施促进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的稳定与提高。

  一、学生处职责范围
  1.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上级指示和学院的决议、决定。结合学生思想品德、生活纪律等表现,围绕素质教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培养要会用世界语(能听、说、写、看英语),要有世界的观念(创新观念,人才观念,经营观念),要有世界的道德观(遵纪守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要掌握国际法例及国际惯例,要懂运用国际工商管理技术,要有自己的专业水平的“六要“世界人。引导学生学会”四会“,学会认识、学会做人,学会生存,学会做事。
  2. 负责学院班主任工作。依据《班主任工作规范》做好班主任培训、考核等工作。
  3. 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校风,会同学院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半封闭管理”。
  4. 协同配合招生就业处搞好招生和毕(结)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搞好新编班、新生军训和入学教育、毕(结)业教育等工作;认真有效地开展毕(结)业生的跟踪调查与信息反馈工作。
  5. 依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配合教务处做好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学生的入学注册、休学、退学和评优奖励与学生违纪惩处的事宜,审定学生的操行评定等级。
  6. 负责学生的生活和组织纪律管理。管理学生的考勤、值日、文体、卫生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活动。
  7. 规范化管理好学生宿舍,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合理调配安排好宿舍,保证宿舍的高效使用。
  8. 密切与学生、学生家长的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和学生座谈会。
  9. 负责对各系各专业学生管理工作的考核。
  10. 参照有关民办学校的做法,团委设在学生处,与学生处协调开展工作。
  11. 与共青团组织一起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学雷锋、创三好活动,适时组织开展“便民活动日”活动。
  12. 定期做好学生骨干的培训工作,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假期、假日活动。
  13. 会同团委指导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班委会、团支部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14.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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